根据《2023年度应城市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》有关规定,经过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等环节,现将2023年应城市妇幼保健院拟聘用人员(名单附后)予以公示,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: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4日。公示期间,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,可以通过电话、信件等方式向应城市妇幼保健院反映。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,提倡实名举报,留下联系方式,以便调查核实。
联系地址:应城市东大街12号应城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(住院部7楼人力资源部),邮政编码:432400,联系电话:0712-3237930

